借阅证的管理和使用
一、借阅证的办理
(一)教职工(入编)凭本人一卡通在借阅室登记后办理借阅。
(二)教职工(未入编)凭部门开具证明(需部门领导签字和加盖部门公章)和本人一卡通在借阅室登记后办理借阅。
(三)学生凭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借阅室办理借阅。
(四)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让他人使用。
二、借阅证的补办和注销
(一)借阅证是外借图书的凭证,要妥善保管,如不慎遗失,教职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(学生凭学生证)和新办理校园一卡通注销原借阅证和办理新借阅证,否则被他人冒用所造成的损失,一概由本人负责。
(二)原借阅证注销前,被借出的所有图书,由原借阅证持有者负责归还或赔偿,否则不予办理新借阅证。
(三)读者离开学校(学生毕业、结业、退学、休学、教职工工作调动等)须将所借图书全部清还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