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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通部图书外借须知

作者:未名 来源: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日期:2024-04-07

流通部图书外借须知


一、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,不得转借他人。

二、学院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选好图书后在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。读者将所要借的图书交给工作人员,方可领取办好手续的所借图书。

三、读者入库后,请根据书架指示牌的标引按类查阅图书,阅毕不借须把书插回原处,摆放整齐,严禁乱丢乱放。

四、珍藏书籍、工具书等概不外借,只可在室内查阅。

五、读者在图书借阅期限内,应妥善保管好图书,如归还时出现涂画、批注、污损、撕剪等情况,由借阅证持有人承担赔偿。

六、借阅权限:

读者类型

出借册数

借期

备注

教职工

10册


1个月


教职工放假前一天停止办理借阅,寒暑假期间内过期时间不计入过期,但必须在开学后尽快办理手续。学期停课后,学生停止办理借阅,只办理图书归还,此期间,学生可入室阅览。

学生

2册

1个月


七、续借:出借的图书,允许续借,自续借之日算起,期限同上。

八、凡借出图书,因教学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图书馆有权随时收回。

九、图书遗失后,读者购买与遗失图书同样版本与装帧的图书进行赔偿。

十、偷窃书刊的处罚:未办手续擅自带图书出借阅室者,作偷窃处理,除追回书刊外,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十一、读者取到所借的图书,应立即对所借图书进行全面检查,如发现涂画、破损、缺页等情况,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,并由工作人员作出记录备查。

十二、保持库内肃静、整洁,不准高声喧哗戏闹,随意乱扔图书。

十三、严禁在库内吸烟,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。